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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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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派出所的几位警察一脚踢开饭店大门,连打带踢将王丽抓进派出所,关了起来,据说是因为她涉嫌嫖娼卖淫活动。再过几天,王丽被放了出来。穿过大街小巷,迎着人们险恶嘲弄的眼神,她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走进了位于饭店后面那小小的房间。之后不久的一天深夜,我睡觉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了门前的小巷里传来一阵类似母猫叫春,又好像人低声哭泣的声音,响了差不多一整夜,其间还夹杂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我知道那是王丽,但我没有起来,除了不敢之外,我还恨她,恨她如今的堕落和无耻,恨她在堕落无耻之后依然对我纠缠不休。对于她的哭泣,我没有一丝怜悯,反而带着满腔的愤怒。那夜之后,王丽再没有找过我。她还是照常上班,一如之前,不过她却不再化妆了,同样也不再看书。她就那样沉默着,一整天一整天地不与其他人说一句话。

    在这样奇怪的沉默中,王丽的肚子居然一天天大了起来。终于,王丽的父母在某日清晨赶到了九镇,她的母亲当街捶胸顿足,呼天抢地,几欲自绝。而她的父亲则铁青着脸,对王丽拳脚相加,而她依然站在人群的中央,双目无神,忍受着一切。

    王丽的父母在大闹一通,酣畅淋漓地向父老乡亲们表达了自己为人的高尚纯洁,以及对女儿所作所为的鄙视唾弃之后,心满意足地带走了她。他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后来听说,他们找了一个地方,让王丽把小孩生了下来,马上就托亲戚把小孩送给了远在贵州山区一户求子的人家。因为,他们觉得女儿就够丢人了,再留下这个野种只会更丢人。

    从那之后,很多年间,我没有再见过王丽,但是我一直都晓得她的消息。她出了问题,她不哭不闹,不喊不叫,只是整天整天地坐在一边,连拉屎撒尿都已经不晓得。村里为她申请了低保,每个月百来块钱,靠着这点钱和父母的照顾,她还活着。

    不过,我常常在想,如果她父母死了呢?也许,最好、最残酷的答案,就是带着她一起共赴黄泉。不然,她该怎么办?

    这件事发生的最初,除了少数的女人对我表现出一丝厌恶与失望之外,人们并没有过多地指责我。甚至,那些经常一脸贱笑地拿这件事调侃我的男人们,我都能透过他们微微眯上的双眼看到那一副副虚伪恶心的嘴脸下面掩藏着的羡慕与嫉妒。不过,自从传出王丽疯了的消息之后,我的境遇被彻底改变了。人们一改往日对王丽的鄙弃、仇视,转而无比同情起她的遭遇来。人们认为就是这个平时一副鸟样、让人很看不顺眼的毛头小子弄大了王丽的肚子;是我勾引了原本美丽、优秀的王丽;是我教着王丽一步步学坏;又是我最终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她,导致一个花样的女孩到了今天这般田地。

    甚至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老街坊们都开始发出了这种议论。

    终于,我也继王丽之后,在一夜之间成了九镇的臭狗屎,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的孩子与这个名字扯上半点关系。只是人们根本就不愿正视,或者还在刻意地去忽视一个事实:那个孩子真的不是我的。在最初的第一次之后不久,我就已经离开了王丽,我们之间再无肌肤之亲。不过,我知道,对于那些人来说,真假其实不太重要。有段可以让他们在茶余饭后,开心一谈的趣闻艳事,这是个很大的快乐。何况在这件事中,有一个可以供他们发挥怜悯与仁慈的可怜女孩,还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表现正派与道义的无耻流氓。

    王丽在压力中疯癫了,我却在压力中开始疯狂。我越来越忍受不了别人看向我时眼白上翻的神情;我越来越承受不住,别人有意无意、指桑骂槐地说给我听的议论,还有那些家里饭桌上的责骂、学校课堂中的嘲笑、街道人潮里的指点……

    在人们的眼中,我永远都是一坨又臭又脏的狗屎。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没有害怕,更没有羞愧。我的心中只有愤怒,让我整夜整夜无法入眠,无论何时何地都感到心如刀绞的愤怒。

    我恨所有的人,我需要的只是一次彻底的爆发。在狗一样活着的日子中,机会终于来了。

    皮铁明、何勇、鸭子

    九镇是个非常古老的小镇,而且位于群山深处。它的偏僻闭塞让它保存着千百年以来小镇应该有的一切东西,比如“逢场”,也叫赶集。九镇的集市在每月逢九的那三天,尤其是月中十九,是大集,周边乡镇的人们都会过来“赶场”。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并不像现在这般幸福,当时的我们没有这么多娱乐休闲的场所和认识同龄姑娘的途径,可少年人激情澎湃的天性总是一脉相承。于是,每月十九的大场,对于九镇所有年轻人来说就成了一件头等的大事。每个月的那一天,体恤民情的镇文化站都会在九镇中学的大操场上免费为大家播放露天电影。

    这也是泡妞交友、吹牛皮的最佳时机。每次赶大场的前一天,九镇的小伙子们都会把自己最漂亮的衣裤洗好、晾干,然后叠好,贴着床板放在被褥的最下面,裤子的缝一定要刚好压在最中间,衬衣和外套的领子也一定要平平整整。

    第二天早上起来,衣裤都已经被自身体重压得一丝不乱。夜晚降临,当九镇文化站的大广播开始播放“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时候,少年们就如同打了鸡血,匆匆扒完碗里的饭菜,拎着铁皮桶就去洗澡,无论平时多么懒、多么不爱干净的人都是一样。然后,他们再穿上压好的衣裤,带着一身的肥皂香味,单手提一个小马扎,赶赴盛宴。

    事情发生的那天也是十九,大集。

    我本来不想去,我知道九镇的人们不太喜欢看到我。所以前一天晚上我没有压衣服,甚至连澡都没洗。当大广播开始放歌的时候,我端着一大碗饭,坐在自家套屋(方言,客厅)里,边吃饭边看一本叫做《五凤朝阳刀》的武侠小说。我正看得有趣,放在凳子上的书突然被人一把抢走,一个熟悉的说话声响了起来:“你搞什么麻皮(方言,小鬼,混混)啊?今天是十九呢,穿成这个样子。走吧,还吃个屁!何勇和鸭子抢位置去哒。”

    一抬头,我看见了已经打扮得油光水滑、神清气爽的好友皮铁明。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三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皮铁明、何勇、鸭子。他们同样也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何勇是一个简单、直接而又非常奇妙的人,他的奇妙在于他有着自己一套独特而怪异的思维方式。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件事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还在一起读初中的时候。某次,我和他一起坐车去市里买东西。那时的交通远远没有现在这般发达,到市区三十多公里的路,要颠颠簸簸两个多小时才能走完。那个时候也还没有提倡“五讲四美树新风”,这么长的路程,给别人让座的并不是很多。可是,何勇让了,让给了一位中途上车,年纪也并不是太大的老人,而那位老人一句客气话都没说,赶紧将位置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

    一般人遇到了这样的事,也就只能是暗自窝火,不再多言。何勇不,他直接走过去,要那两个年轻人起来,把位置还给他。两人不还,不但不还,还犯了一个中国人通常都有的坏毛病,说话带脏。何勇要他再说一句,他说了,于是何勇就打了他。我在旁边,不能不参加。

    那一架,我们并没有打赢。因为九镇通往市区的公路两旁都是农村,中途上车者一般都是务农的人,能拿着锄头修理地球的人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有劲,而我和何勇又还太年轻。何勇被打得一鼻子血,我问他:“你何必啊?就为了一个座位,我拉你都拉不住。”

    他说:“什么何必?我问你,什么何必?让位子,我是好心,我是让给那个老婆娘坐,不坐就给我。这个杂种比我们还壮实些,我的位置为什么要给他坐啊?他是大妈妈(方言,正房太太的意思)生的?他还骂我的娘,我不打?”

    我没有再回答。我知道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说得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第二件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个时候的何勇早就不用再坐公车,不用再给人让位,更没人敢去骂他娘,还打他。记得那几年,每天他都要往家里买几十斤的酒和菜。为什么?因为他要请客。朋友、朋友的朋友、他想结交的人、想结交他的人,甚至专门闻风而来吃白食的人,只要来了就吃。什么叫流水席?他家里每天的晚餐就是流水席,人换了,菜再来。

    某一次,兄弟相聚,酒到正酣,我说:“兄弟,你何必啊?赚几个钱不容易,你这么搞有意思吗?这条路上,树大招风。”

    他看了我半天,点燃一根烟之后,将眼光移开,望着地面,非常低沉地给我说:“老三,而今这几年,是不是觉得自己想搞个什么生意啊,帮人摆平件什么事啊,各方各面的关系都好搞些哒?都给面子哒?”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还有话要说。果然,吐出了一口烟之后,他又转头看着我,眼光凌厉而复杂,说:“你以为他们是喜欢我们啊,是佩服我们,是尊重我们啊?不是的,告诉你,他们是怕我们,就像是走在路上,怕一个手上提着刀的癫子一样地怕我们。晓得不?不摆酒?呵呵,你以为我真是钱多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更加低沉,几不可闻。他说:“只有摆酒的时候,每天看着他们在我屋里喝酒,我才感受到了尊重。那种笑,都笑得让我舒服。钱?钱算个什么?狗都不如!”

    同样,我也没有回答;不但没有回答,我甚至再也没有劝过他。因为我了解他,他所体会到的一切,在我的生命中也同样刻骨铭心。

    皮铁明则和何勇不同,他绝对不会去为了一个位置与人打架,更不会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去散尽千金。何勇的强大在于他的争,皮铁明的强大却在于他的不争,他有着一颗我和何勇都没有的平静而坚定的心。

    所有的一切,皮铁明都只向自己交代,自己觉得舒服了那就是舒服。无论何时何地,你看到皮铁明,他的脸上都带着笑,不做作,也不盛意,就是那样淡然自如。在能够坐着的时候,他绝对不会站着;在能够躺着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坐着,就连走路,他都是一副全身发软,任由惯性往前拖的感觉。他说过一句话:“摆着个架子怎么过都是假的,自己开心,平平淡淡、自自然然才是真的。”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皮铁明虽然没有坐上我与何勇的位置,一直以来却是我们兄弟中受到最多尊重与称赞的人。

    认识鸭子比上面二位要稍微晚点。鸭子有个非常少见的姓,漆,名叫漆遥。他不算九镇人,是跟着开餐馆的父母一起到九镇之后,才认识了我们。

    还记得,我七岁的一天,跟何勇、皮铁明两人正在吃一只我二哥出差时从四川带回来的烧鸡。这个东西在当时非常少见,好东西当与兄弟分享。于是,我打开家里的碗柜,把鸡偷了出来。我们正吃得津津有味,蓦然抬首,发现身边四五米处站了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陌生小孩。他靠在墙上,一言不发,死死地盯着我们这边。

    何勇招呼他过来一起吃。鸭子半句客气话没有,抓起烧鸡就吃。烧鸡吃完,我们也就成了兄弟。因此他最初落下的外号是鸡。后来,大家嫌鸡不合适,外号就慢慢地变成了鸭子。

    鸭子来自乡下,但他偏偏是我们当中看上去最洋气、最斯文的人。他不像皮铁明,他从来不穿拖鞋上街;也不像何勇,无论多热的夏天,他也不会光着上身在街上晃悠;也不像我,他从来不会迟到。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守则中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规规矩矩、古井不波、精准至极。

    他一生中唯一做过一件不在情理中的事情,是在13岁那年,看完了《岳飞传》之后,在满腔热血的刺激之下,学着岳飞在背后文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帮他文身的我,用了一根打火机烧过的普通绣花针和一瓶英雄牌蓝墨水。

    为此,他后悔了十年。90年代,他去了一趟深圳,回来之后,他脱下衣服给我看。巨丑无比的四个大字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为秀美的太极图。他专门找了当地最好的一家文身店,耗费巨资,改正了童年的错误。

    1987年,初三的皮铁明因为成绩太差,创纪录地连续留了三次级。他家里又太穷,实在是承受不住再这样继续浪费钱财,于是托关系将他搞到九镇的小煤场去上班了。

    没过多久,鸭子与何勇两人则因为在街上与人打架,让派出所当场逮住,拘留了几天之后,被校长亲自踢出校门,整天跟着另外一个极为要好的朋友唐一林一起,开始了打流(方言,混黑道、混社会)生涯。在被学校开除,与王丽分手之后那段最难熬的日子里面,全九镇不说我半句坏话,愿意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的人就只有他们三个。

    我当然很高兴能和他们在一起,但是今天不行,今天有了太多太多的外人。

    “我不去了,没得意思,饭都没有吃完呢,你去玩吧。”我边说边站起身,想把皮铁明手里的小说抽出来。

    “啪”,他却一把将书远远地丢在了沙发上,伸出手拉着我就要走。我还想挣扎,却听到他说:“莫啰唆,女伢儿都约好了。”

    我的名声已经臭了,我不应该再去沾惹任何一个女孩。可是,我是一个年轻人,一个才17岁,终日无所事事、无聊之极、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我抗拒不了几个最好的兄弟和一群年轻的姑娘组成的聚会所能带来的诱惑。所以,那天我还是跟着去了,去参加这个一月一次,属于九镇所有青春男女的狂欢盛宴。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晚确实是一个盛宴。不过,不是我预想的那种盛宴,而是血雨腥风的流子(方言,混混)的盛宴。

    我早被命运所注定的人生也就从此开始正式转弯,走向了这个让我臭名昭著、罪孽缠身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