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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三章 断了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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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老三也嫌弃这里是义庄,更别提这里还有这么多叫花子的小孩子?环境既晦气又吵闹,当然不愿意姜仲山在这里教养他的小儿子。

    却没想到,姜仲山因为他刚刚说得话,已经对他没了什么好印象,扫了一眼跟在朱老三旁边的小男孩。这孩子...

    朱达能的注意力早就被在院子里玩耍的另外两个小男孩给勾走了,他爹说带着他来学习,朱达能是百般不愿意的,可若是在这个地方学习,他倒是十分愿意的。

    大人戴着有色眼睛去看待这些穿着破烂,没有爹娘养育的孩子,觉得他们绝对好不了,也生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们在一起会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会学坏,可对于像朱达能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倒没有那么明确的观念。

    在他看来,这些孩子虽然穿的破了点,身上脏了些,可和自己年龄差不多,那就都是可以成为自己玩伴的人,他自己家所在的小巷里面,也有家里面穷苦的人家,衣服穿得也不见有多好,身上脏得像是在泥潭里面滚了,也不愿意洗澡的人,也是大有人所在。

    唯一让他觉得好奇的,可能便是他无意间瞅到的眼前这个抱着小女孩的小哥哥的右手居然没了两根手指头。

    耳朵根本没有听他爹在说什么,只是察觉他爹说话停了下来,便挣脱他爹牵着他的手,就跑到了段二的身边,指着段二断了两根手指头的手,便一脸惊奇的问道,“你的手怎么断了两根指头啊?”

    听不懂大人说话的在段二怀里面坐着的只有两岁的小十二,唯一对自己大哥的手指最敏感,哥哥姐姐们可是说了,只要提手指就是坏人,立刻便抬起头来,瞪着眼睛看向了朱达能,“坏,坏...坏人,哥,疼....”

    本来想要说话的姜仲山,眉毛一挑看向了段二怀里坐着的小十二,小十二脸被抹得脏兮兮的,外面穿的衣裳也是十分破烂,但姜仲山个子高,眼睛尖,早就看见了小丫头最里面穿的那件衣裳,泛着光像是绸缎一样的布料,这群孩子都是有故事的。

    虽然,话还说不清楚,但也能从小十二这话语里面,听出她维护段二的意思了,小丫头只是说说话,维护段二而已,可正在院子里玩的另外两个小男孩,听到朱达能毫不避讳地指着他们大哥的残障的手指头,撸起袖子,就想来把还在屋子里的人都找出来教训这个坏男孩。

    朱老三本来没有观察到段二断了的手指的,经儿子这么一提醒,这才注意到坐在门边上的段二那本来应该拿笔的右手,可不就少了两根手指头嘛!

    好嘛,原先只是担心义庄晦气和环境吵闹,现在,绝对不能让儿子和小偷待在一起啊,原来本是建议茶铺里去教自己的儿子,现在朱老三直接急得的手发抖,直接指着姜仲山就说道,“这些孩子不仅是乞儿,还是小偷?那这儿可就是小偷窝了,如果,姜秀才非要在这里教我儿子,那,那...”

    朱老三正在脑海里要不要把姜杏儿,嫁到自己家的事情说出来威胁姜仲山,可想着姜杏儿,有了身孕之后,眉开眼笑的大儿子,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姜仲山就这么不管姜杏儿了,毕竟说到底现在他们什么关系也没有了,惹急了,姜仲山也不教自己的小儿子了,那他岂不是什么都没有捞着?

    虽然因为经营猪肉摊,家里比上普通人有些银钱,但毕竟还是有的吃穿,就心满意足的普通人,也做不出太恶毒的事情,姜杏儿既然怀了他家儿子的孩子,那娶了姜杏儿,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朱老三左右为难,却没注意到,院子里的男孩,已经去义庄的屋子里面逛了一圈,又叫了人来,拿着自以为可以当武器的木头腿儿,树枝扎的扫把,正在缓缓的向他们靠近。

    更让朱老三没有想到,他的小儿子看着段二,慢吞吞的这才把自己还没有说出来的,下半句话说了出来,“这手指怎么断的呀,疼不疼啊?我真羡慕你,就疼那么一小下,以后都不用读书写字了吧!”

    语气里的艳羡之意十分明显,让姜仲山逐渐沉下去的眸子,逐渐恢复了正常,自己答应给姜杏儿朱家一个进蒙学班的机会,以此来帮助姜杏儿能够嫁进朱家,可若是,这孩子太过讨人厌,他还没有那个耐心去教导。

    只能毁约,现在听见朱达能这么说,暗暗点了点头,倒不是一个被大人污染了,用有色眼睛去看人的孩子,那还可以教一教。冷冷瞥了旁边的朱老三一眼之后,微微缓了缓语气,朝朱达能直接问道,“你可愿意,接下来的一个半月时间,每日都到这里来,?”

    朱达能在来这里之前,他爹已经对他儿说了很多遍,是要来见一位秀才,教他读书的,之前不愿意,可见到这么多玩伴,他爹有猪肉摊要顾,想来送了他必然要回镇子上,隔得远,就是他不读书,想来他爹也管不着,他便可以和这些小孩日日玩耍了,眼睛一转,朱达能就赶紧点头,“我愿意呀!”

    回头就跟他爹说道,“爹,你不是说,把我送到地方你就走了吗?你赶紧走呀,等到收摊了之后,再来接我吧!”

    之前听到朱达能说羡慕自己大哥的时候,从屋子里面拿着各种工具跑出来准备,把朱老三和朱达能赶跑的孩子们,小一个个都愣住了,这莫不是个傻子?

    大哥为了能养活他们,去做了自己所不齿的事情,结果弄断了两根手指头,手指头刚断掉的时候,大哥一连浑身发烫,烫了两天,差点没有活过来,把他们吓死了,好不容易好了一点,却有时候睡梦中,也会疼得哼哼直叫。一直到伤口愈合了,大哥才不叫了。说到底大哥也还是十三岁的孩子。

    他们生怕引发大哥的痛苦记忆,从来不敢在他面前,提关于手指头的事情,小十二就是受到他们的影响,所以才在朱达能说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就被小十二认为是坏人。